据了解,广州市自2015年起先后建立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效保障了全市燃气的稳定供应。截至2025年12月,非居民用气价格已实施7次动态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暂未实施动态调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等工作部署,为加快建立更灵敏、更透明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传导机制,市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燃气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调研评估、专家论证等工作基础上,形成了两套听证方案。
听证方案一:当气源采购价格波动达到0.05元(含)/立方米,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时,动态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听证方案二:当气源采购价格波动达到0.1元(含)/立方米,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时,动态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听证会作为听取民意、收集意见的平台,是通过法定程序广泛吸纳公众意见的制度化渠道。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使改革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