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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4  浏览次数:902

4月1日起,甘肃省天然气价格与国家正式并轨,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同时,甘肃省将逐步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上调0.04元/立方米,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下调0.44元/立方米,实现非居民用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并轨后,甘肃省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为2.13元/立方米。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甘肃省非居民用气种类简化为集中供热用气、CNG汽车用气、一般工商业用气、特大工业用气(年用气量1亿立方米以上)四类。
    甘肃省现行集中供暖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不含商用)2.58元/立方米,并轨后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13元/立方米,为2.45元/立方米。甘肃省现行城市燃气CNG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为2.81元/立方米,CNG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为3.56元/立方米。并轨后,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上调0.04元/立方米,为2.85元/立方米;CNG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上调0.04元/立方米,为3.60元/立方米。
    此外,今年甘肃省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将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的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并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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