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的通知
鲁建城建字〔202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 5日
(2026年1月5日印发)
关于印发《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的通知
鲁建城建字〔2026〕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 5日
(2026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