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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用天然气是否调价仍未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2  作者:国际旅游岛商报  浏览次数:471
      9月10日起,海南省调整福山油田天然气出厂价格,针对上游天然气气源价格上涨,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向我省物价部门递交提价申请。11月19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11月18日,海口市物价局对海口市管道燃气非民用用气销售价格作出批复:从11月18日起,海口一般用户销售价格由3.73元/立方米调整为3.96元/立方米,大用量用户中准价由3.30元/立方米调整为3. 53元/立方米。
  工业用户每立方米出厂价提高0.253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国产陆上油田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9月1日,海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决定从2010年9月10日起,调整福山油田天然气出厂价格,福山油田供应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居民用户每立方米提高0.23元,工业用户每立方米提高0.253元;全省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结算价格提高0.56元。这一消息见报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针对由于上游天然气气源价格上涨,公司经营压力加大,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综合各方面考虑,向我省物价部门递交调价申请。
  一般用户销售价每立方米提高0.23元
  海口市物价局在批复上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购气价格变化情况,为疏导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报省物价局批准(琼价价管[2010]541号),同意调整海口市管道燃气非民用用气销售价格。自11月18日起,一般用户(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由3.73元/立方米调整为3.96元/立方米。大用量用户(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含300万立方米)管道燃气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准价由3.30元/立方米调整为3. 53元/立方米,允许经营企业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5%幅度内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海口市物价局强调,要积极做好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完善管理。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一律以本文为准,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
  民用天然气若需调价必须先听证
  据了解,近几年来,海口在非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进行了两次调整。
  2007年12月,海口市物价局对海口市管道燃气非民用用气销售价格作出批复,同意对海口市管道燃气价格进行部分调整,从2008年1月1日起,民用管道燃气价格(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学校食堂等同类性质单位)和低保户管道燃气价格仍保持2.60元/立方米和2.10元/立方米标准不变;在非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中,一般用户(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下)管道燃气价格统一调整为3.73元/立方米。大用量用户(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含300万立方米)管道燃气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准价由2.35元/立方米调整为3.30元/立方米,允许经营企业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5%幅度内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几年来,海口市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一直没有调整,这种价格还能坚持多久呢?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最近多个城市先后召开或打算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为民用气价上涨做最后的准备。我省居民用气价格是否调整,将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再定。
  民用气预计上涨幅度不会高于25%
  据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城市燃气气源主要分为中海油天然气、福山天然气、通用CNG、其他气源,其中其他气源包括液化石油气、三亚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等高价优质气源,城市燃气等。
  目前民生燃气每年需用气约1亿立方米,以上游综合涨价0.24元/立方米计算,该公司每年将至少面临2000多万元的涨价压力。2006年以来,公司主气源中海油天然气价格上涨100%,福山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为49%。
  在此期间,非民用用户在2008年上调了一次销售价格,民用价格一直未进行调整,此次调整预计上涨幅度不高于25%。即便按照25%的幅度调价,居民用户月支出约增加9元,与瓶装液化石油气相比,使用天然气仍可节约支出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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