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串通10多家企业涨价,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被罚10万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2  来源:宁夏日报  浏览次数:651
 11月9日,银川市物价局对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协会组织10多家燃气销售企业召开会议、约定车用天然气价格统一涨价且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据了解,银川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发现,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于10月30日下午2时30分,在宁夏兰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楼组织10多家成员企业商议统一涨价意见。经过讨论最终达成约定,参会企业所属加气站10月31日24时统一对天然气进行调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2.91元涨到3.85元。同时约定,参会企业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同涨同降”不打价格战。

 

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张革告诉记者,今年公布的自治区定价目录内容中明确规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今年7月份,银川市物价局印发《银川市物价局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全面放开银川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市场供需关系自然决定商品价格。

 

“放开并不意味着不管!”张革说,放开车用天然气价格是为了形成自然的市场竞争机制,例如夏季气源充足的时候加气站互相竞争就会降价让利于民,但加气站竞争时必须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燃气品质来争取客户,这就是市场竞争带来的好处,“原本是政府借助市场竞争机制为民谋福,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却借助放开价格管制的机会,联合燃气企业伺机串通涨价,形成行业垄断和定价的话语权,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竞争机制优势在于根据需求灵活调价,但绝对不允许企业调价前的串通。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条例等规定,属于串通涨价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情节严重的,除了面临高额的行政罚款外,可由登记机关依法撤销营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据悉,除了银川市燃气行业协会率先领罚外,参与串通涨价行为的10多家燃气企业目前也正在接受银川市物价局的调查。(记者 张瑛)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