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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全力保障今冬明春取暖季燃气运输安全畅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2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次数:627
 从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保障我省今冬明春取暖燃气运输的安全畅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省厅交管局制定了精准保障工作方案,以“优先通行、确保时效”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提升服务意识,落实常态、应急保障措施,对燃气运输车辆实施24小时点对点精准保障。
 
一、保障优先通行。
 
一旦发生恶劣天气和交通拥堵,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保障燃气运输车辆优先通行。遇有突发情况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高速交警和属地交警组织好站口周边交通组织疏导工作,引导车辆依次停放,保证上路口畅通。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置燃气运输车辆专用停放场地,交通管制一解除,优先放行;燃气运输车辆需夜间或节假日限行期间,通行高速公路的,由属地高速交警通知收费站予以放行。
 
二、警车引导通过。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做好警车引导燃气车辆通过辖区的准备,一旦发生燃气运输车辆拥堵,经燃气经营企业确认确需及时抵达的,拥堵发生地交管部门立即开展疏导,保障燃气运输车辆通行;如遇高速公路交通管制,事发地交管部门将安排警车引导燃气运输车辆安全通过管制路段。在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期间,为燃气运输车辆提供精准保障服务,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高速交警应在站口疏导车辆依次停放,待具备一定通行条件后,优先放行燃气运输车辆。
 
三、提供业务便利。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在交管业务范围内,最大限度为燃气运输车辆提供便利。对燃气运输车辆办理进城通行证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统一组织,提前向交管部门备案;在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将燃气运输车辆纳入民生保障车辆范围,保证燃气运输车辆不受限行规定的影响;交管部门在接到经营、运输企业申请后,迅速办理,并在通行时段、路段上给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卡、拖。在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以及违法处理业务时,也要给予优先便利。
 
四、警企合作强化管理。
 
燃气运输企业要与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合作配合,加大对企业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动态监管制度,核查车辆、人员资质资格,抽查车辆安全设施,及时消除违法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交管部门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
 
保障对象为我省居民取暖提供燃气经营服务的燃气经营、运输企业。请燃气经营、运输企业及时与辖区交警支大队指挥中心联系,报备企业名单、总调度人和车号,以方便保障工作对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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