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表示,天然气置换补贴标准执行穗价〔2006〕202号《关于我市天然气置换燃气器具改造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实行对天然气置换的补贴目的是减少居民负担,加快推进广州市的天然气置换工作,居民用户补贴由广州燃气集团自有资金解决,不列入气价成本。
据称,对置换中由生产厂家改造的燃气具,费用由广州燃气集团支付给改造厂家;对更新的燃气具,在6个月内按标准补贴到用户,并以抵扣用户燃气费的方式兑现补贴。
根据广州燃气集团的登记统计,到目前为止,广州燃气集团共置换81 .7万户,已确认补贴置换用户69 .4万户,其中更新炉具28万台,更新热水器13万台,改造炉具41万台,改造热水器15万台,共计落实补贴约5300多万元,其余的将陆续补贴到位。
广州燃气集团称,由于置换工程任务繁重,置换补贴工作难免有疏漏,对个别用户未能及时落实补贴到位,或者已经落实而用户没有留意气费发票或不清楚发票栏目含义,从而造成未补贴的误解。对此,广州燃气集团就补贴落实工作不周之处表示歉意,并承诺尽快将补贴落实到位。
补贴方法
广州燃气集团在对用户置换更新单据确认后,于6个月内将补贴款抵扣用户燃气费。如补贴费用超过当月气费,抵减当月气费后,剩余补贴在下月气费中继续抵扣,直到补贴费用抵扣完毕为止。如:更新炉具和热水器各一台,更新补贴费用应为140元,如当月气费是120元,则剩余的20元补贴款在下月气费中抵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