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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遵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样干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49
 11月22日,遵义市举行《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法规重要执行主体,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采取的措施,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蔡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以答记者问方式作了详细介绍。
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一是全面开展系统内学习宣传。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形式广泛学习《条例》,做到学深、学透、学实。同时举办由各县(市、区)业务骨干、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把《条例》的内容全方位准确宣传到乡镇(村)级。二是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闻媒体形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教育,形成安全使用燃气良好氛围,对违反燃气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三是扎实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条例宣贯列入全市系统普法重要内容,将条例宣贯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向各类市场主体和燃气用户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完善机制不断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由城镇燃气行业专家、安全技术骨干以及执法人员等组成的专业燃气安全监管队伍,细化规章制度,清晰界定监管职责与权限范围,实现对城镇燃气全链条、全过程动态监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工业科技、商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为城镇燃气安全稳定筑牢坚实屏障。三是督促规范管理。督促燃气经营者结合实际,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详细可行的城镇燃气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四是提升用户端安全能力。在督促燃气经营者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要求燃气用户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和《条例》中“七个方面”的禁止性行为,确保使用安全。
 

严格执法推动构建健康安全的用气环境。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力度。组织专业精干执法队伍对燃气市场开展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燃气、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燃气以及违规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监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公开,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城镇燃气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城镇燃气安全举报受理、核查、督办、答复等程序,及时受理涉城镇燃气安全的各类信访举报,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生。结合城镇燃气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15件具体民生实事,细化落实部门和燃气经营者服务责任,全力办实办好“暖心”民生实事。
切实做好《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自查评估,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在全市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全市人民切实营造健康安全的用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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