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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0  浏览次数:1322
     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天然气销售价格要综合考虑各种气源情况,统一制定,并根据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变化适时调整。要加强对省内管道公司、城市燃气公司等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成本监审,严格控制收益率及中间环节,严禁层层转供,降低供气成本。
     据了解,我省绝大部分居民使用的是管道天然气。所谓管道天然气,是指通过城市管网送到居民家中的天然气。意见明确,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其中,购气价格指购入天然气的综合价格(多气源供气的,按照不同气源价格加权平均确定);配气价格由配气成本(指城市天然气经营企业利用城市管网为用户配送天然气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各地应根据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变化对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适时进行调整,其中,配气价格要保持相对稳定。意见重申,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严格按价格听证规定进行。对通过城市燃气管网供应的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对于少数居民使用的压缩天然气,意见也给出了详尽、明晰的规定。压缩天然气指的是城市管网没有接到当地,由供气公司将压缩过的天然气送到加气站,经过处理再送到居民家中的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价格包括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和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居民用压缩天然气价格、非居民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及车用天然气价格。意见明确,居民用压缩天然气价格授权设区市、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来源:中国燃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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