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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规范燃气安全检查标准 日常检查纳入年度考评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9  浏览次数:912
     12月1日,市市政和林业局发布实施《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珠海市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悉,检查标准主要包括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用户管理以及所属的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场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现有销售点、高压和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安全检查采用评分表方式。企业安全管理年度考评将企业安全管理日常检查、所属站点日常安全检查和经营服务、行业管理及企业信誉等情况全部纳入考评范围。

燃气安全检查实行燃气企业自查为主,相关部门专项检查和燃气监管部门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该局城建设施管理中心将主要参照检查标准,每季度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所属网点进行日常巡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将按照行业法规转至执法部门实施处罚;按照考评办法每年年底对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布。

该中心负责人说,通过规范安全检查标准、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全面查找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和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记者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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