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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出台城市燃气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813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于近日正式印发。江海区将建立属地分级负责的城市供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事件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程序制度,落实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据悉,《预案》适用于江海区城市燃气企业所发生的燃气事件,具体包括以下5种情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等事故,导致气源中止;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的淹没、设备毁损等;燃气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病毒的入侵、失控、毁坏。

同时,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燃气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重大燃气事件(Ⅱ级)、较大燃气事件(Ⅲ级)和一般燃气事件(Ⅳ级)四级。

信息时报记者 陈晓丹 通讯员 洪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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