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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燃气办关于换发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情况的公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30  浏览次数:831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下放管道燃气输配、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4〕104号)要求,通过企业申请、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初审上报,经过我办审查研究,礼泉宏远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兴平安邦加气站、礼泉宏远加气站符合换证条件;三原绿源天然气加气站、彬县朱家湾LNG加气站、三原昊信天然气CNG加气站3家加气站符合办证条件,计划换发、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10月29日至11月9日。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燃气经营企业和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我办邮箱(xy33574193@163.com)。
     联系电话,33574193
     联 系 人,强争慧(13609141868),钱美英(13186249858)

 


咸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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