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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川气东送”页岩气价格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9  浏览次数:790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新余市、抚州市和有关市、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天然气控股公司:

由于中石化供应我省的页岩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元调整为2.812元,每立方米降低0.288元,现决定同步降低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供下游用户的页岩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供下游用户页岩气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288元。

二、请省天然气控股公司督促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按以上要求尽快落实到位。

各地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向我委(商品价格管理处)报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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