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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宣恩咸丰来凤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8  作者:恩施日报  浏览次数:890
         7月26日,州物价局批复了利川、宣恩、咸丰、来凤4县市关于调整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决定自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各类用气价格。

4县市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不包括居民用气。调整后的价格为,利川市城区工业、商业、机动车用气价格和输配气价格分别为2.895元/立方米、3.445元/立方米、4.5元/立方米、2.32元/立方米,宣恩县城区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均为2.89元/立方米,咸丰县城区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分别为2.94元/立方米、3.16元/立方米,来凤县城区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分别为2.9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调整后的车用天然气价格自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类用气销售价格自7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利川市发改局相关人员表示,城区以外的建南、石坝、汪营、凉雾、柏杨、毛坝等集镇各类用气价格也将调整;发改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车用天然气补贴措施,对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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