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访谈》》》
受邀专家
韩立群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
肖立志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
徐小峰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陈志华 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副教授
董一凡 北京语言大学国别和区域研究院副研究员
范子菲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能源战略研究所首席专家
王俊仁 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特聘专家
Q1:能源企业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构建更安全、更具韧性的能源供给保障体系?
■陈志华:在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刻重塑、能源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未来能源供给保障体系正从“资源安全”向“系统安全”演进,呈现出3个显著特征。
一是供给格局多元化与区域再平衡。以中东为核心的传统单极供给格局正在向多极化演变,美洲、非洲、中亚及俄罗斯等地区的重要性进一步上升,区域能源合作将进一步增强,逐步形成陆海统筹、多路径互补、油气电氢多能互动的网格化保障体系。
二是资源与技术双轮驱动。新型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在油气资源保供基础上更强调绿色和韧性,更聚焦对新能源(风、光、氢、储能)技术、核心设备制造能力以及关键矿产资源(锂、钴、镍等)的掌控力。
三是安全保障数智化、可预测。在人工智能时代,可利用大数据实现对全球贸易流向、极端气候事件及地缘政治风险的毫秒级感知与智能研判,进而实施精准调度与前瞻性干预。
■董一凡:未来我国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将呈现自主化、多元化、低碳化、智能化的核心特征。自主化需要强化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多元化是分散风险的关键,既包括进口来源国的多元布局,也涵盖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低碳化是能源转型的必然方向;智能化则强调依托数字技术提升能源体系的管理水平。
基于以上特点,能源企业未来要坚持多元化布局,拓展多区域能源合作;统筹好传统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优化能源管理,推进技术降本普及,支撑能源供给稳定;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瓶颈,实现从技术到装备的全面自主可控,筑牢能源安全防线。
■范子菲:未来,化石能源是坚实的基础保障,新能源是供给主体的核心增量,能源空间布局呈现国内外统筹、陆海并重的特征。
国内方面,要突出油气增储上产,强化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新能源基地化建设,筑牢能源安全根基。海外方面,要加速推进资源国、运输通道及合作区域的多元化布局,通过风险分散化稳定全球能源供应链。陆上要巩固跨境管道与战略通道安全,海上要攻坚深海油气开发与通道保障,构建陆海联动、东西互补的空间格局。
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正加速向立体化、实战化、前置化转型。一是储备立体化,即形成政府战略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产地储备“四位一体”的储备体系,实现煤炭、油气、关键矿产等全品类覆盖。二是应急能力实战化,完善分级分类应急预案,强化多场景下的快速切换、资源调配与持续保供能力。三是风险管控前置化,即通过搭建全球能源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地缘政治、价格波动等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推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
Q2:如何推动能源领域的国内国际规则、标准、管理相通相容?
■韩立群:能源转型为推动国内国际标准规则的相通相容创造了历史性机遇。一方面,能源绿色低碳领域的诸多标准、规则尚属新生事物,管理制度与办法仍在探索演进之中;另一方面,我国的绿色低碳转型步伐与市场拓展均走在世界前列,使我们有能力在新一轮规则制定的起步阶段便抢占先机,实现从深度参与到主导引领的跨越。
能源企业在这一轮规则重构中应发挥骨干作用,加快构建包含企业内部碳排放标准、核算规则与管理体系,油气供应链低碳化、数智化标准与管理体系,国内外能源项目绿色认证体系,氢能生产、存储、使用全链条标准与管理体系等在内的新型标准规则。这既是支撑我国能源强国建设的战略举措,也是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规则中话语权的必由之路。
■徐小峰:规则的相通相容并非简单的对标看齐,而是一个从“被动适应”向“主动塑造”转变的过程。对于能源企业而言,推动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3个核心层面。
其一,将国内实践提炼升华为制度的能力。过去,我国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多集中于项目层面,在储备、安全、应急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上,尚未形成稳定的对外规则输出。因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于将储备、调度、应急等相关机制逐步规则化、透明化,提升对外兼容性。
其二,将工程实践经验转化为标准输出。在超深层能源开发与复杂盆地勘探的实践中,我国已形成一批适用于高温高压、复杂构造条件的成熟技术体系,但尚未系统转化为国际通行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难以充分发挥国际影响力。应尝试依托海外重点项目,主动将我国技术标准嵌入合作框架,推动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通行标准。
其三,推动管理体系实现国际化延伸。能源领域的国际竞争将聚焦于安全、环保、供应链韧性等管理体系的较量。一套稳定、可预期的管理体系,是赢得合作伙伴信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综上所述,制度型开放的核心要义在于推动我国能源企业从“参与规则”向“提供规则”跨越。这一跨越,直接决定着我国能源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深度与广度,更是我国能源产业提升全球话语权的关键一步。
■肖立志:能源企业经过多年国际合作与海外运营,已培育起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应主动构建“规则对标—标准互认—管理协同”“三位一体”的制度型开放体系。
在规则层面,需主动对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油气贸易、碳排放核算、绿色金融、数字治理等领域的国内规则与国际接轨。可依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上合组织等平台,逐步构建多边认可的能源投资与贸易规则。
在标准层面,要围绕新能源、智能电网、氢能、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共识度高的重点领域,由能源企业牵头组建国际标准联盟,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我国在深海油气开采、天然气水合物等优势领域的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
在管理层面,可借鉴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的治理经验,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国际化,重点在合规管理、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建立契合国际规则的管理制度,提高国际合作伙伴的信任度。同时,以AI赋能制度型开放,打造“数字规则”新优势。利用AI构建全球能源治理模拟平台,提升国际规则变动预测能力,主动参与治理议题的设置。在跨境能源交易、数据流动、碳足迹追踪等领域,推动形成以AI技术为支撑的新型国际规则,争夺数字能源治理话语权。
Q3:能源企业如何进一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
■陈志华:“十五五”时期,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亟须实现从量的积累向质的跃升、从项目驱动向伙伴关系驱动的深刻转型。
一是推动合作模式由油气开发向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升级。应注重与资源国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围绕油气资源开发,系统带动当地石油化工、清洁能源及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的协同发展,通过构建综合合作生态体系,全面提升能源合作质量与实效。
二是加快推进“油气+新能源”融合协同发展。一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优越,我国能源企业可依托在光伏、风电、储能等领域的领先优势,实现化石能源合作与清洁能源合作双轮并进、协同发力。
三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与国际合作机制。推广产量分成、股权合作、本地债券发行等多元化合作方式,与资源国企业深度绑定,构建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四是稳妥推进本币结算与本币计价,有效规避汇率波动与外部制裁风险。
■韩立群:在当前形势下,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既要立足油气主业,又要跳出油气范畴,实现多元拓展。能源企业要以油气合作为基石,拓展关键资源领域的合作,涵盖关键矿产、次关键原材料以及油气下游精深加工产品等。同时,依托能源企业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实践,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氢能技术、CCUS、碳市场交易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油气合作与电力业务协同互补,积极投资建设与油气体系相配套的电力基础设施,包括智能电网、储能系统等。以油气投资为牵引,深化绿色能源投融资合作,推动绿色低碳政策在沿线国家落地实施,为区域能源转型提供坚实的制度与政策保障。
■王俊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首先要系统总结成功经验、汲取实践教训,进一步规范合作运行机制。
能源合作模式的核心在于坚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合作布局需突破单一上游投资的局限,向油气上中下游一体化延伸。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推动全产业链价值最大化。在项目实施前,要科学开展风险与收益综合评估;在推进过程中,需保持理性、持续攻坚,确保合作项目稳步推进。
Q4:能源企业如何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整体效能?
■王俊仁:对于能源企业而言,强化自身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首要任务是破解当前能源勘探开发领域的突出难点。其中,页岩油、致密油、致密气、煤岩气等领域的相关技术,在我国仍处于前沿探索阶段,亟须联动国内外科研力量,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全领域技术攻关,为后续技术创新转化应用筑牢基础。
在此基础上,科研工作需坚持目标导向,紧扣深海开发、低碳技术等创新转化应用需求,精准定位国际科技合作的核心方向。一方面,要立足合作项目的技术诉求,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助力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要以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为依托,主动推广我国能源领域的优势技术与标准,推动技术、标准“出海”。通过这种“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有机统一,既强化企业自身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也助力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领域的话语权。同时,要围绕各类交流合作平台,建立灵活高效的考核体系与科研机制,构建有利于技术研发和国际先进技术推广的管理体系,同步引进顶尖科研人才,为企业科技创新持续注入活力。
■徐小峰:国际科技合作需从载体、转化、标准3个维度发力,构建稳定、持续、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合作生态。
首先,合作载体需从“项目式”向“工程平台式”升级。深海、深地等领域兼具“极端环境”与“系统工程”属性,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合作均以标志性工程为依托形成长效机制。我国在深地领域已具备万米钻探、超深层测井等技术基础,可将此类重大工程打造为开放平台,吸引国际科研力量深度参与,以稳定载体替代短期项目,形成持续协同攻关能力。
其次,技术转化机制需打通从“可行”到“可用”的关键环节。当前,高温高压测井、复杂地质钻完井工艺等关键技术已具备可行性,但过度依赖项目式推进,易导致科研、工程与产业衔接脱节。需构建连续应用场景,通过持续工程实践打通技术验证、优化、升级全链条,形成系统化技术能力。
再次,需实现从“技术输出”到“标准输出”的跨越。我国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形成的技术与工程组织模式,对发展中国家和资源型国家具有较强适用性,但尚未转化为标准。需依托海外项目,将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工程流程嵌入合作体系,推动更多标准走向海外。
长远来看,唯有将技术、工程与规则标准深度融合,才能在全球能源体系中掌握主动权,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整体效能。
■肖立志:在能源科技投入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我国已具备构建“平台+网络+机制”“三位一体”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体系的基础。
在平台建设上,可依托央企牵头,联合国际能源企业、顶尖高校及国际组织,共建国际深海与低碳能源创新联盟,聚焦深海油气、天然气水合物、CCUS、氢能等领域,打造集研发、验证、标准制定于一体的开放创新平台。
在网络联动方面,可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构建“全球能源科技创新合作网络”,鼓励设立海外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形成“全球研发—中国转化—标准输出”的合作链条,推动前沿技术联合攻关。
在机制创新上,可建立“项目共担、成果共享、标准共建”机制,推动产学研联合设立国际攻关项目,探索“揭榜挂帅”国际化、知识产权共享等新模式。同时,要以AI驱动创新转化。在深海勘探、新能源预测等领域推动“AI+能源”国际联合研发,构建全球AI能源应用场景平台,推动深海钻井、智能油田等技术标准成为国际参考,提升全球能源治理话语权。
要在“一带一路”沿线积极推广油气管道、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形成“设计—装备—标准”整体输出模式。同时,依托合作平台设立“全球能源创新人才计划”,吸引国际高端人才,选派骨干赴国际组织任职,增强规则制定的影响力。(马睿 付麟舒 采访)
政策速览》》》
(一)“十五五”规划纲要这些重要部署“能量十足”
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
到2030年,我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
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
确保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
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二)“十五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指导原则,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
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更有序、更规范、更安全、更可持续地高质量发展。
统筹多双边合作,创新“一带一路”合作模式,巩固已有合作成果,拓展共赢发展空间。
深化重要经济走廊和支点港口合作,畅通陆海天网多元通道。
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提质增效,加强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合作。
积极推进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深入推进新疆、福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马睿 整理)
评论》》》
开放赋能能源韧性 合作引领全球治理
“十五五”规划纲要向世界发出深化合作的诚挚邀约,一幅普惠包容的壮阔画卷正徐徐铺展。
能源安全事关发展全局。身处时代潮头,以中国石油为代表的能源企业,如何协同四海、展翼八荒,与世界各国携手奏响共同繁荣的时代强音?
需明势而动,绘就发展新蓝图。未来,能源供给保障体系正从“资源安全”向“系统安全”演进,呈现多元化、低碳化、数智化等鲜明特征。对此,能源企业既要坚持多元化布局,统筹油气与新能源协同发展,优化海外资产布局,向产业链上游的关键矿产和下游的终端市场延伸;也要强化数智化管理,将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供需监测与风险预警,建立快速响应的应急机制。唯有在开放中筑牢韧性、在变革中锻造实力,方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撑。
需逐浪四海,贯通五洲促共赢。当今世界,各国利益深度交融,合作共赢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以中国石油为代表的能源企业,应积极深入参与国际能源规则与标准的制定,依托共建“一带一路”项目,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安全生产等中国标准走向世界,形成示范引领。更要抓住能源转型的历史机遇,抢先在绿色低碳、数智化等新兴领域提供中国方案,将我国的技术成果与管理经验转化为国际规则。此外,在国际合作过程中,要创新科研机制,吸纳优秀人才,在交流中引入国际先进成果,推广中国技术出海,在“一来一回”之间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占据更主动的位置,为共同繁荣注入源源不断的中国动力。
需深耕丝路,聚力共赢启新程。“十五五”时期,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进入新阶段,能源企业当乘势而上,推动合作走深走实、提质升级。要跳出油气合作的单一模式,同步带动关键矿产、炼化工业、职业教育培训协同发展,以融合促提质、以协同增效益;要打造“油气+新能源”双轮驱动格局,依托我国在光伏、风电、储能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助力共建国家能源转型,勇做全球能源变革的先行者;要在投融资机制上大胆创新。携手同行,方能行稳致远,在共商共建共享中书写能源合作新篇章。
蓝图绘就,正当扬帆破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中国石油为代表的能源企业将以海纳百川的胸襟接续深化国际合作,在四海之间书写“能源报国”的崭新篇章。(记者 付麟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