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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为燃气安全筑牢法治保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29  来源:四川经济网  浏览次数:20
        8月2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是我省自2016年以来对燃气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旨在为全省燃气安全管理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

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70条,主要包含了健全燃气管理体制,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规范燃气工程施工建设市场,促进公平竞争;规范燃气经营服务,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厘清各方责任边界等多方面内容。

其中,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及14个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新增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配合责任,细化燃气企业、用户和行业协会义务。

在工程建设方面,《条例》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燃气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三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其中,要求建设单位公开燃气供应方案,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燃气供应方式,并根据燃气供应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燃气设施;开放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市场,明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或者直接委托第三方按规定组织施工。《条例》还要求省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燃气工程施工地方技术规范等标准。

针对群众关心的经营服务与权益保障,《条例》推出多项惠民举措:建立燃气管理部门协调机制,解决行政区划周边区域农村集中居住点供气难题;明确燃气销售价格确定、调整的程序,规范城镇和农村燃气安装工程收费行为;明确燃气企业开展燃气供应、设施安全检查和用气设施、用气场所安全指导服务等义务;定管道燃气计量装置、计量收费及对计量准确度、收费偏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明确因燃气计量装置故障等导致燃气费偏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燃气用户的原则处理;建立燃气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

省人大城环资委委员柴铁锋表示,保障燃气供应和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条例》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责,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用户安全义务,加强了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制定三大实施计划:一是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与专题培训,推动《条例》落地;二是统筹燃气行业“十五五”规划,制定完善燃气相关标准制度,探索推进燃气安全评定;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晰用户使用责任,推广智慧燃气,并着力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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