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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区域中心、4个省级公司…中石化启动天然气销售管理体系改革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浏览次数:707

从南方能源观察获悉,中石化正着手改革其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相关改革举措已经中石化总部批复且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内部进行了传达。


 

此次中石化拟进行的天然气管理体制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华北区、山东区、河南区、河北区、浙江区、云贵区、广西区、安徽区8大区域天然气销售中心及山西、湖南、江苏、江西4个省级天然气销售公司。

  • 合并中石化长城燃气公司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管理。

  • 调整川气东送天然气销售中心、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的业务职能,主要承担划定区域的管道天然气销售、市场开发、液态LNG销售及区域协调职能。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相当于在中石化原有的3大区域天然气销售中心的基础上,新增了11个省级(区域)销售公司,并对所有销售主体的职能和业务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除了上述改革举措,中石化下一步还计划整合现有分布在油田内部的天然气中下游业务。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中石化就着手制定改革方案,历时半年初步落定。按照计划,相关改革举措将在今年年中完成。不过,中石化推动该项改革比中石油晚了将近两年。与此同时,中海油集团层面也正在推进天然气产业重组,相应的管理机制也将在今年迎来新的变化。


 

国家油气管网改革,打破了国内石油公司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应对管网独立,石油公司往往先改革产业前端的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以更好的地实现将资源优势向市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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