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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燃气向外资进一步放开 外资或控股现有企业入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8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556

新京报讯(记者 程维妙)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对比此前版本,主要变化之一是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业内人士分析称,开放政策会提高市场化程度,让市场主体间更公平,外商直接进入空间已经较小,可能通过控股现有燃气公司的方式进入市场。

根据最新版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实际上从2000年左右开始到目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城市燃气这个领域改了很多版本,逐步降低限制,但直至上一版本中,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刘广彬表示。

他分析称,国内目前比较出名的五大燃气集团,都是在港股上市,公司注册地也在境外,严格意义上也是外资企业,在投资时采用了很多手段才避开了限制,直接投资也是不能控股的,通常采取注册内资公司等方式来参与,放开后,对这部分城市燃气集团在投资方面将产生便利。

但是对未来城市燃气领域整体影响偏小。刘广彬分析称,因为目前中国城市燃气领域跑马圈地时代已经结束,绝大部分比较优质的地方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经被瓜分完毕了,除了五大燃气集团,还有一些地方国资控股的燃气公司,可以留给新企业来进行投资的城市燃气领域已经非常窄了。“要不就是一些经营情况不是特别好、天然气消费量目前比较小的地方,可能还有空白,要不然就要花高价购买,目前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价格普遍在12倍市盈率以上,所以目前投资空间已经相对比较少,此次进一步放开更多是提供了一种便利。”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也对记者表示,开放政策只能说是市场开放度提高,市场化程度更高,市场主体间更公平,但是取消准入限制后有多大的进展只能后期跟踪,就跟去年放开外资加油站准入一样。

外商是否可能通过控股现有燃气公司的方式来参与?刘广彬认为有可能。他表示,国内燃气特许经营权分为两种,就是上述的五大燃气集团控股的燃气公司,和一些地方国资控股的燃气公司。

“五大燃气集团目前发展已经顺风顺水,外商再来控股他们的一些燃气公司比较困难,地方国资委控股的燃气公司如果有意转让,外商的优势也不如国内几大燃气集团高。不过,当前城市燃气领域值得关注的是,虽然目前来看仍然是天然气整个产业链条中比较挣钱、比较稳定、风险比较低的环节,执行的是特许经营权制度,具有排他性,但由于近两年国内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致力于降低终端用户的用气成本,包括降低配气费用等,这些会影响燃气公司的经营利润,所以如果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燃气公司的优势可能降低,不排除会有一些城市燃气公司的股权被甩卖,或者是转让控股,这时外资企业就有便利了。”刘广彬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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