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许可证已经被湖北大冶物价部门收回,大冶市燃气管理处仍向每个送气点收取3万元“附加费”。8月24日,大冶市城管局作出决定:清退2011年收取的费用,免除燃气管理处长黄某的职务。
该局负责人表示,经查,报道属实。24日,该局已向市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发出通知:2011年度收取的公用事业附加费全部予以清退。各燃气经营企业可持已交费收据,与该处联系办理退费事宜,联系电话为0714-3104102。
24日,大冶市液化气站老板曹祥冶高兴地告诉记者,他已收到退还的款项。多家气站老板也正在陆续联系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