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及国产液化石油气价格有所回落的实际,加上目前汕头市市场进口气与国产气的差价较大的因素,市物价局决定从29日起调低中心城区石油气销售价格,并适当扩大中准价下浮幅度,由现行6%调整为8%。
中心城区石油气销售价格调低后最高价格为:15公斤装批发每瓶104元,零售109元;10公斤装零售71元。居民用户管道石油气销售价新用户每立方 21.5元(6月抄表综合结算22.6元),老用户每立方19.5元(6月抄表综合结算20.6元)。市物价局强调,当前石油气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各级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各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和明码标价,接受各方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