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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拟定召开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6  浏览次数:883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发布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拟定于2011年4月20日在南岗区帕弗尔宾馆召开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特公布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如下:哈尔滨市现行居民天然气价格于1997年5月制定。14年来,由于受国家天然气油田出厂价格和水、电、人工、材料等各种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以及我市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全部完成,使得供气成本大幅增加。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确认居民天然气定价成本为2.38元/立方米,按规定加上净资产利润和税金,再加上成本监审结束后国家再次对居民天然气油田出厂价格上调的新增因素,经测算,居民天然气价格应调至3.14元/立方米。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考虑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拟定了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方案。居民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拟调至2.80元/立方米。我市低保户天然气价格仍执行现行价格不变。

听证会参加人共计25人。其中①消费者11人:王伟智、王忠殊、王树平、回树山、关丽娟、刘丽、刘萤、刘晶、吕香波、杜宏鹏、梁金芝;②经营者3人:孙强、李大兴、张绍革;③专家学者3人:王焕富、武永祥、曾燕南;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于桂芳、鲁啸军;⑤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牟惠跃、张建国;⑥政府部门4人:丁威、石建平、李伟滨、邵伟。

听证人3人:杨慧、霍恩杰、沈洪。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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