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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涨了 居民用气每方1.77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7  作者:巴中网 黄家锐  浏览次数:683

  对低保家庭按每月每户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从天然气专项调节资金收益中支付

   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经市政府二届53次常务会议和市委二届第1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调整巴中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11月1日起,巴城民用气由每立方米1.38元上调至1.77元。

  此次居民生活用气调整范围包括居民家庭生活用气、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该价格已计入计量器具的更新改造等相关费用。今后,天然气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到期更换和非用户原因维修,均不再向用户收费,由天然气经营企业承担。

  本次调价后,相关部门将从天然气专项调节资金收益中,对低保家庭按每月每户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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