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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城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在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28  作者:鲁中网  浏览次数:657
     车用天然气调价3个多月后,被早早抛到半空的民用天然气涨价消息终于尘埃落地。被各方关注的民用天然气涨价信号,在听证会上得到证实,滨州保持9年不变的民用天然气价格或将成为历史。

  10月26日上午,滨州2002年至今首场居民天然气调价听证会召开,来自市区各行业的24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多数代表给出“同意调价,支持方案一”的表决结果,但也有部分代表对涨价理由提出了质疑。

  在市民手中的钱“变毛”的当口,民用天然气为民众日常生活开支又撕开了一个口子。在代表们畅所欲言的声音里,有“同意调价”的,也有给出“慎重对待”态度的,而正因为如此,官方、经营者、民众间利益纷争变得格外纷杂,相关各方的任何举动也就越发惹人注目。
两种方案:

方案一:

  阶梯气价受关注

  (1)居民生活用管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含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拟上调为2.30元/立方米;(2)建立阶梯用气量价格:每户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的,适用2.30元/立方米的基准价;每户月用气量超出5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适用2.75元/立方米的阶梯价;(3)学校教学和学生炊事、生活热水用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采暖类用气适用2.75元/立方米。

  方案二:

  联动机制遇冷漠

  (1)居民生活用管输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含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拟上调为2.40元/立方米;(2)实行销售价格与进货价格联动。当居民生活用管输天然气进货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实行销售价格与进货价格联动机制。

  相关价格

  优惠政策

  对经市、县(区)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老红军、革命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按家庭用气量每户每月12立方米以内给予天然气销售价格优惠20%;超过部分按我市居民生活用管输天然气销售价格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