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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瓶装燃气经营业将强制参保安全生产险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9  作者:wqb  浏览次数:701
为增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抗风险能力,保障瓶装燃气用户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规定,今年起浙江省丽水市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强制参保安全生产险。

  在承保区域范围内,瓶装燃气综合经营每次事故赔付限额为200万元,瓶装燃气供应每次事故赔付限额为30万元,用户可获得单次事故最高为15000元的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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