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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天然气燃具改造费拟定135.47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20  作者:wqb  浏览次数:746
近日,从中山市天然气置换燃具改造费座谈会上获悉,中山市天然气燃具改造费拟定135.47元,由居民和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分摊,居民负担八成,即108.38元,燃气经营企业负担两成。

  置换费拟定135.47元

  天然气即将入城,记者了解到,近期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已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因现有管道燃气具改造产生的费用较大,要求收取燃具改造费用。物价部门经过审核,初步拟定中山市燃具改造费方案,拟按各品牌燃具分三类标准核定燃具改造费(含人工费用及材料费),三类标准置换燃具平均费用为135.47元。居民燃具改造费拟由燃气经营企业和居民用户按比例共同负担,两者分别负担20%和80%.如一个家庭用户使用华帝品牌的燃气具,按“一灶一热”计,改造费用共139元,按居民自付80%算,需自付111.2元。工商业用户因用气设备不同,改造方案不尽一致,收费标准拟由燃气经营企业按改造成本收取。对于低保户,置换费全免。

  置换时间约1小时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军介绍,现中山港华燃气公司供应的代天然气属于10T类别,中山引入的天然气为12T,按国家规范要求,代天然气10T燃气具需要改造后,才能使用12T天然气。杨军说,现阶段到中山市正式引入天然气前,居民最好买有置换服务品牌的燃具。据了解,燃具具体改造内容包括燃气灶具的喷嘴、阀芯(风门)等;热水器需更换的零部件则有喷嘴、风门、气阀芯、设定基板等。相关负责人介绍,置换时间大约1个多小时。

  使用天然气便宜20%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天然气将比原用代天然气减少20%以上的费用。对于燃具置换费用,有消费者提出,燃气经营企业能否分担比两成更多的置换费?“置换费不该大部分由居民负担。”来自市消委会的代表林永利表示。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居民可以向市物价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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