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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 先期投入14亿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06  作者:wqb  浏览次数:296
     中国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三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上宣布,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将从开放运行、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三个方面,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力度。中国中央财政本月将先期下达开放运行和自主选题研究经费十四亿元人民币,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随后布置。
  科技部部长万钢称,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技“将帅”人才的“摇篮”,国家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有利于营造宽容失败、摒弃浮躁、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标志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对中国科技事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他还透露,中国今年将全面启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以对综合国力提升等发挥关键作用。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稳定支持,旨在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该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原则是:突出投入重点、稳定长效支持;创新支持方式、理顺经费渠道;科学精细管理、注重绩效考评。
  中国一九八四年开始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经过近年快速发展,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二百二十个,固定人员一万余人,仪器设备总值八十多亿元人民币。国家重点实验室已成为中国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在科学前沿探索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方面均有突出贡献。
      从现在开始,全国2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将获得稳定的公共财政支持。今年3月,中央财政将先期下达开放运行和自主选题研究经费14亿元,加上后续下达的科研仪器设备经费,预计全年的投入将达到20亿元左右。
  按照“突出投入重点、稳定长效支持,创新支持方式、理顺经费渠道,科学精细管理、注重绩效考评”的原则,今后国家将在持续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引进择优机制,分档安排经费。各实验室的开放运行费分为600万元/年、300万元/年、200万元/年三档,自主选题研究经费分为600万元/年、500万元/年、400万元/年、300万元/年四档,用于大型设备购置、改造和试制的科研仪器设备经费另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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