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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烃将成内蒙古第四种“城市燃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22  作者:内蒙古晨报  浏览次数:581
   2月1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1月1日起,《混空轻烃燃气》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作为天然气及柴油的必要补充能源,这标志着十几年来被列入禁止开发能源的轻烃从此迈入“阳光化”。轻烃新能源产业在内蒙古悄然兴起,将成为内蒙古第四种“城市燃气” 。
    据了解,轻烃的成分是以戊烷为主的混合液体,与天然气、液化气、汽油、柴油原本同属石油大家族的成员,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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