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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增公交车要用天然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3  作者:中国石油报  浏览次数:374
        东莞今后凡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原则上必须采用LNG(液化天然气)燃料车型(含气电混合)。记者昨日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今后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的,相关企业必须在购置车辆前按规定向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复同意后方可购车,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新增公交车辆原则上用环保车型
  
  东莞市环保局日前通报的第二季度客货运车抽检结果显示,因尾气两次以上超标被取消限行豁免权,东莞有44辆公交车将被禁止上路。
  
  为了逐步在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全面推广清洁环保能源在公交行业的应用,东莞市交通部门日前发文要求,各交通运输分局和各公交企业,今后凡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含城巴、小巴、镇内公汽、跨镇公汽、旅游专线、旅游观光专线),只要线路沿线镇街具备LNG(液化天然气)加注条件的,原则上必须采用LNG燃料车型(含气电混合)。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发文日起,凡新增或更新车辆,相关企业必须在购置车辆前按规定向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复同意后方可购车,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东莞新建19个LNG加注站
  
  据悉,目前东莞新增和更新镇内公共汽车,纳入道路运输审批业务备案制度,根据《关于实施道路运输审批业务备案制度的通知》(东交〔2008〕275号)的要求,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批复后方可购车和办理相关营运手续;镇内公汽企业在提出新增和更新车辆申请时,必须详细附上拟投放车型的具体参数(包括厂牌型号、车辆外廓长宽高、座位数、燃料类型等)。
  
  至于哪些途经的镇街公交线路或新增车辆需要使用LNG燃料车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规划新建的LNG加注站有19个,沿线镇街可参照现有和规划的加注站选址,如申请线路途经加注站,则必须使用LNG燃料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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