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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或于2012年开征 中央地方七三分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19  作者: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458
面对严峻的节能减排压力,到底是该征收碳税还是征收环境税的争议终于有了眉目。日前,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

  碳税税制:三种选择模式

  该次碳税调研报告指出,我国碳税征收采取低标准起步、逐渐增加的方式。财政部有关课题组建议,中国的碳税最终应该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来征收。碳税在起步的时候,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10元,征收年限可设定在2012年;到2020年,碳税的税率可提高到40元/吨。

  对于税种实施方式,报告也给决策者们提供了三种方式。即首先是在现行资源税和消费税基础上,以化石燃料的含碳量作为计税依据进行加征;另外一种方案是,在资源税、消费税和环境税之外单独开征碳税;最后一种是将碳税作为环境税的一个税目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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