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长春市将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到2.8元/立方米;煤气价格由1.5元/立方米调整到2元/立方米。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3月27日刚刚表态,称“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传言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有人因此指出,长春市此次调价,天然气价格上涨40%,煤气价格上涨33%,与国家发改委表态相悖,是“失信于民”。
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处长邵树权介绍说,长春市这次调整天然气价格是为了疏导国家2010年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以及补贴近几年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费用。推迟两年半调价,是长春市综合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做出的决定。
据了解,2009年6月,吉林省物价局上调了天然气管道输送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9元;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国产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居民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国家和省上调了天然气出厂价格及管输费后,我市目前民用天然气直接购进价格每立方米上涨了0.42元。”邵树权说。
此外,长春市计划安排的两个周期涉及54万户的煤气置换天然气街区管网和室内设施改造仍有约15.55亿元的资金缺口,经核算,该工程预计增加天然气成本每立方米0.41元。上述原因造成了长春市天然气每立方米直接增加成本0.83元。
按照“弥补上游价格调整增加企业成本部分,适当考虑煤气置换天然气管网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气的维护费用,其他增加成本因素均不考虑,同时理顺天然气与煤气比价关系”的基本原则,长春市制订了此次调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