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市相继组织实施了新增1亿立方米年供水能力、新增千万千瓦电能、新增20亿立方供气能力、新增5千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能力和百万吨污水资源化等工程,与“十五”相比,污水处理、发电能力、天然气供应和供热能力分别增长7.5倍、3.8倍、2倍和1.2倍,城市承载能力实现了从严重制约到基本适应的转变。
城市供水方面,近年来,我市未雨绸缪,超前开发水资源,先后完成了“引松入长”一、二期工程、石头口门水库增容工程,为满足城市人民生活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2006年,我市年售电量为83.19亿千瓦时,2010年末达到129.59亿千瓦时,电量增长达55.78%,年均增长10%,增速在全国处于中等,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前。
在燃气供应方面,我市编制了《长春市燃气专项规划》,制定《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依法管理燃气行业。对现有燃气管网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高危燃气管网加快改造进度。燃气企业加大巡查力量的同时,发动全市320多个社区设立燃气安全义务巡视员,配备专业检测工具,及时发现燃气事故。
供热方面,加强了供热工程规划的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大型热源及热网建设;开展节能减排,结合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供热管网改造、中小采暖锅炉房并网等工作,在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探索实施按热量收费;在新、改建项目上,推广供热工程节煤、节电、节水、节地、节材的高效供热技术。探索多热源联网运行、冷热水联供等技术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