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湖北大冶燃气管理处仍向送气点收取“附加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25  作者:荆楚网  浏览次数:481
收费许可证已经被湖北大冶物价部门收回,大冶市燃气管理处仍向每个送气点收取3万元“附加费”。8月24日,大冶市城管局作出决定:清退2011年收取的费用,免除燃气管理处长黄某的职务。
  该局负责人表示,经查,报道属实。24日,该局已向市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发出通知:2011年度收取的公用事业附加费全部予以清退。各燃气经营企业可持已交费收据,与该处联系办理退费事宜,联系电话为0714-3104102。
  24日,大冶市液化气站老板曹祥冶高兴地告诉记者,他已收到退还的款项。多家气站老板也正在陆续联系退费事宜。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