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兰州市物价、建设、财政等多部门召开天然气供热价格调整座谈会。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拟由3.3元/月/㎡调整为4.2元/月/㎡,上涨0.9元。来自兰州市人大、政协、物价、建设、民政、环保、财政、消协、供热部门的代表同意涨价,但提出涨幅不能过高,并要照顾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加大财政补贴。
此次价格调整,是兰州天然气供热价格近5年来首次上涨。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鉴于目前已经供暖,此次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不再履行听证程序,调价方案将广泛听取社会建议和意见后,于近期报请兰州市政府最终确定调价幅度。
另外,兰州市目前执行的天然气供热价格为2005年制定,当时经兰州市物价部门测算,天然气供热平均成本就到3.89元/月/㎡,兰州市政府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仍将住宅建筑供热价格定为3.3元/月/㎡,2005年至今一直未作调整。
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测算天然气供热成本称,经对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天然气供热单位2007年—2010年供热面积、收入测算,三年平均综合热价3.45元/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成本监审政策规定,审核测算兰州市天然气供热2007—2010年三个采暖期平均总成本核定为1903.30万元,核定天然气供热单位面积成本为3.30元/月/㎡。
今年9月25日天然气集中供暖销售价格上调0.34元,即上调到1.47元/立方米后,天然气供热平均总成本将达到2346.53万元,单位面积成本也达到4.07元/月/㎡;与三个采暖期综合热价3.45元/月/㎡相比,预计亏损0.62元/月/㎡。
在当日的座谈会上,来自兰州市人大、政协、法制、发改、物价、建设、民政、环保、财政、消协等部门的代表及供热企业的代表,就即将调整的天然气供热价格发表看法。各有关部门的与会代表指出,此次调价原因属上游气价调整,涨价有合理理由,但调价幅度不能过高,同时要照顾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加大补贴制度。作为供热企业,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消耗,降低成本压力,缓解供热价格上涨压力。还要强化服务,供热价格上涨,供热服务也应进一步提高,实现优质优价,体现企业公共服务行业性质,担当企业社会责任,为百姓提供达标合格的暖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