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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掺“杂质”质监部门要严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15  作者:wqb  浏览次数:303

    今日,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将严查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其他物质等行为。

  省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一些气瓶充装单位向民用液化石油气充气时掺入二甲醚,由于二甲醚热值低于液化石油气,如果掺入过多,燃气温度不稳定;还有单位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进行销售……这些都对用户形成安全隐患。

  据了解,执法人员将加强对气瓶充装、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旦发现经过改装的气瓶,将立即予以查封,并对相关充装单位进行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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