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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民建议调整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相关部门回应:严格遵循省级政策 倡导节约用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09  来源:常德日报  浏览次数:30
         近日,常德市发改委就网友“1288507”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中提出的关于调整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建议作出回复。该网友指出,当前阶梯气价制度在引导节约用气方面成效显著,但受冬季极端天气增多、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及家庭采暖需求提升等因素影响,现有取暖用气分档标准难以满足普通家庭合理需求,部分家庭冬季用气易超二档,承担较高三档气价,加重生活负担,故建议科学上调取暖用气分档气量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常德市发改委在回复中强调,为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基本用气需求,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严格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调规〔2024〕975号)执行政策。根据该办法,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该办法执行范围覆盖湖南省天然气管道直达的市(州)、县(市、区)居民生活用气,常德市严格遵循国省文件政策。

回复还指出,天然气作为不可再生能源,我国资源稀缺,国家发改委对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指导思想为保民生,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倡导合理用气与节约用气,促进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湖南省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超出部分适当提价以反映资源稀缺性;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确保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体现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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