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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儋州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 相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29  来源: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0
 关于儋州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

相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便于公众和相关企业准确理解《关于儋州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内容,现就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海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琼发改规〔2021〕7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4121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天然气市场变化,完善本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燃气企业可持续经营和安全生产,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结合儋州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了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特殊用户优惠政策、相关保障措施及执行时限。
    (一)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根据不同管道燃气企业经营区域和成本情况,遵循“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分别核定了3家燃气企业的管道天然气平均综合配气价格及居民、非居民分类配气价格:
    1.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平均综合配气价格为1.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配气价格0.4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1.38元/立方米。
    2.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平均综合配气价格为1.1元/立方米,其中居民配气价格0.5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1.61元/立方米。
    3.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平均综合配气价格为1.1元/立方米,其中居民配气价格0.5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1.4元/立方米。
    (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由“基期平均采购价格”加“配气价格”构成。因各企业采购气源成本不同,销售价格存在差异,均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气价格。
    1.居民用气:按年用气量分为三档,用量越大,价格越高。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3.69/立方米户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档气价4.43/立方米户年用气量300(不含)-480(含)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61/立方米户年用气量480(不含)立方米以上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3.00/立方米户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档气价3.60/立方米户年用气量300(不含)-480(含)立方米第三档气价3.75/立方米户年用气量480(不含)立方米以上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2.55/立方米户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档气价2.70/立方米户年用气量300(不含)-480(含)立方米;第三档气价2.8/立方米户年用气量480(不含)立方米以上分三档气价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政策要求,二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资源。
    2.非居民用气:执行最高销售价格,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可以根据下游非居民用户用气量和是否连续用气等因素在不超过指导价的基础上合理议定价格。海南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4.67元/立方米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4.20元/立方米;中海油(海南)燃气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3.40元/立方米。

    3.基期采购价格:明确了各企业当前用于计算销售价格的基期的平均采购价格,作为后续实施价格联动调整的基础。
    (三)特殊用户优惠政策
    为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和支持,《通知》规定了以下优惠政策: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部队营区等,其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
    2.多人口家庭:一户内常住人口达6人及以上的家庭,经申报核实后,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3.低收入家庭: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特困户家庭,其气价按比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低0.5元/立方米执行。燃气企业须严格落实此优惠。
    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上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策平稳有效实施,《通知》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优惠。要求燃气企业切实落实对特殊用户的优惠政策。
    2.做好调价公示。规定调价方案公布与执行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天,并通过政府网站、企业渠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告知,方便用户(特别是预付卡用户)提前购气。
    3.注重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
    4.强化价格监管。明确价格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哄抬价格、擅自提价、违规收费、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5.及时报送材料。要求燃气企业每6个月向市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购气量、购气价格等材料,为动态调整价格提供依据。
    (五)执行时限
    本《通知》自印发30日后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将同步按照《儋州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对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三、主要意义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机制,有助于建立更加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既保障了管道燃气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也考虑了居民和非居民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特别是对特殊群体给予了适当照顾,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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