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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徽省无为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24  来源: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34
        根据《关于调整无为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2025年10月1日起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具体价格如下:

市县区

调整前(元/立方米)

调整后(元/立方米)

调整影响

无为市

第一阶梯:3.12

第一阶梯:3.28

按每月30立方米用气量计算,居民月均增加支出约4.8/

第二阶梯:3.40

第二阶梯:3.56

第三阶梯:4.52

第三阶梯:4.52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不执行分档气价

3.42

包括学校、养老机构等非居民用户

一、为什么要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随着上游气源价格逐年上涨,燃气供气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加。2019年6月27日起,我市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为3.12元/立方米,至今已6年未调整。期间,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中石油)于2021年4月、2023年4月、2024年4月先后三次上调居民用气合同内价格。居民合同外补充气源的价格也是逐年攀升,居民用气价格实际呈现购销倒挂状。为应对天然气资源性价格上涨、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天然气供需双方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城市燃气安全保供等因素前提下,依据我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调整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十分必要。新价格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2019年至今上游采购价上涨未疏导部分不再向居民用户追溯传导。

二、调整后对家庭用气支出有何影响?

按照2024年我市居民家庭用气量测算,居民每月户均用气量约为15立方米,考虑到我市居民外出务工等因素,一般家庭用户月均用气量实际大于户均用气量,因此按照现有一档气量30立方米/月计算,一个月每户平均增加支出约30*0.16=4.8元,对绝大多数居民用户生活支出影响有限。

三、每年的用气量和计算周期有没有变化?

1.阶梯气量变化。照芜湖市区及周边地区标准,年度用气量,第一阶梯由360立方米调整到400立方米;第二阶梯由360-1200立方调整到400-1200立方米;第三阶梯不变,为1200立方米以上。

2.本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即从2025年10月1日起,居民家庭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燃气费用。燃气企业在跨月抄表气量时,以2025年10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气天数及日均用气量分段计算用气量,10月1日前的用气量按原销售价格执行,10月1日后的用气量按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

四、调整后会有哪些优惠政策?

1.为了减轻调价给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对经市民政局确认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用气提高补贴标准,由原设置的每月3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调整为每月用气费用支出免收、减收12元,即每月用气费用支出不足12元,据实免收;超过12元,减收12元。

2.多人口用户气量优惠政策。单户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分档气量增加8立方米,用户可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到各燃气经营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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