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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7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152

当前正处于年后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各项社会活动频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面临较大压力。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9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24年3月4日,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召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工作调度会精神,全面分析了我省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了近阶段我省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省专班集中办公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作了发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桂和作部署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省燃气专班切实发挥统筹调度作用,聚焦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齐心协力督导检查,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全力以赴确保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会议同时指出了存在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餐饮用户灶管阀、报警器使用及用气环境、消防应急逃生通道不畅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专班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科学研判本地区燃气安全形势,按照“责任不松、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的要求,继续落实集中办公,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全面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平稳。当前,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要组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各地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始终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对未完成整改、已整改的是否存在改后反弹、新增企业主体等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整改“清仓见底”、严控增量。二要加大联合执法处罚力度。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紧盯非法生产经营“问题气”、违规开展燃气经营配送活动、堵塞消防应急逃生通道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协调联动开展执法打击行动,始终保持执法处罚高压态势。三要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推行实名购气制度,健全用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规范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燃气用户遵守安全用气规则,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随瓶安检、管道燃气居民用户每年两次、工商用户每月一次入户安检,确保用气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四要加快城市生命线二期工程建设。聚焦燃气安全全链条防控,按照“管用、管住、管好”的要求,采取周通报、月调度等方式加强督导调度,加快推进二期燃气专项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实现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五要大力营造安全用气良好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户外宣传栏等多渠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用气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用气氛围。积极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燃气安全“网格员”作用,加强用户宣传引导。六要推进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燃气企业风险评估,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加快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整合提升,推动行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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