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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发展潜力巨大 但仍以天然气供应充裕为前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18  浏览次数:330
 导语:随着我国环境治理的加大,煤炭使用率将逐步降低,天然气作为低碳、清洁的化石能源,其在能源结构转型中的地位不容置喙。从理论计算值来看,未来在“煤改气”领域,天然气所能替代的煤炭消费潜力巨大,但考虑我国能源安全及天然气利用原则,“煤改气”的推进仍要以天然气供应充裕为前提,未来在政府及市场的双重支持下,“煤改气”消费潜力将得到稳步释放。

一、环境治理愈加重视,“煤改气”发展空间巨大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环境污染问题的难度和规模,为了“青山绿水”美好愿景的长久,近年来我国更加注重环保事业的发展,在我国“富煤”能源国情下,煤炭一直以来都是能源生产的主要燃料,但其也是造成污染的最大源头,中国早在1997年便开始实施“煤改气”工程,但成效甚微,2017年“煤改气”才再一次被加速推进,至此,以北京、天津、河北为代表的华北区域基本实现平原“无煤化”,作为散煤治理的重要手段,2017年加速推进的“煤改气”工程,在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气代煤这条路上,未来我国“煤改气”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天然气可替代燃烧煤的空间巨大。从煤炭的消费结构来看,2022年电力行业耗煤量占比57.31%,钢材行业耗煤量占比15.78%,建材行业耗煤量占比12.06%,化工行业耗煤量占比7.89%,其他行业耗煤量占比6.96%。从使用方式来看,以煤炭做燃烧使用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但在钢铁、建材等领域也不乏出现锅炉燃烧利用的情况,统筹来看,2022年,中国年度耗煤总量在43.1亿吨,其中约34亿吨用作燃料,这些也可以看作气代煤所能替换的消费量。
      当下天然气在工业及发电领域消费量约占煤炭燃烧消费量的10%。从中国天然气消费结构来看,2022年工业用气占比为36.91%,年度总消耗量为1346.57亿立方米,发电用气占比为18.44%,年度总消耗量为672.85亿立方米。通过对煤炭和天然气的热值及利用率对比来看,1吨煤约等于600立方米天然气,因此在2022年天然气对煤炭的“替换率”接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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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煤改气”对应的天然气消费潜力约在21000亿立方米/年。据卓创资讯预测,2023年我国燃烧耗煤量约为35亿吨,粗略计算,未来天然气可替代燃烧耗煤量潜力约为21000亿立方米/年。2023年工业及发电天然气用气量约为2235亿立方米,相比煤炭消费,占比仍然维持在10%上下。因此在未来,尤其是对环境治理的愈加重视下,“煤改气”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气代煤消费潜力巨大。

二、“煤改气”替代板块主要集中在工业及发电领域
      从煤炭的消费结构可以得知,主要的消费板块为有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领域,尤其是以燃烧为主体的电力、钢铁、建材三大领域。
      而与之对标的天然气消费结构中,“煤改气”主要集中在工业及发电板块。我国的工业板块既涵盖钢铁、造纸、玻璃、陶瓷等大宗商品、大型用户,也包括乳业、零食等零售类中小型企业用户。在国家及各地市政策强制要求及补助奖励政策带动下,特别是近年来环保政策驱动下,天然气在工业利用板块的消费占比明显提高。2023年,在“碳达峰”、清洁生产等新要求下,陶瓷企业“煤改气”再掀热潮。据了解,2023年4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印发《轻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快用能结构转换,进一步降低陶瓷、日用玻璃行业中煤炭能源的比重,逐步提高天然气和电能的使用比例。逐步禁止陶瓷行业使用燃煤及煤制气,推动天然气成为主要能源。2023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多渠道扩展天然气气源,扩大外受电比重,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大力推进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加快推动玻璃、地板砖等建材行业企业以及有色冶炼行业鼓风炉、反射炉等“煤改气”,依法依规推进煤气发生炉有序退出,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因此未来工业领域的“煤改气”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在发电领域,与燃煤发电相比,天然气发电具有多重优势。燃气发电几乎不排放二氧化硫及烟尘,氮氧化物排放量仅为燃煤发电的1/10,具有很高的环保价值。此外,燃气机组启停灵活,便于为电网调峰,且燃气电厂占地面积小,能够在城市负荷中心实现就地供电。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也将为气电行业带来利好,预计在未来燃气发电消费占比将逐步提高。2021年至2022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发展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一批天然气调峰电站”。2023年《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2个天然气发电项目都属于“优先类”级别。由此可见,国家政策层面也在积极支撑气电项目的发展。
      从区域来看,国内主要用气钢企集中在河北、山东、天津等地,以河北居多。陶瓷厂分布在华南、华东等地,天然气发电厂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珠三角、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省市,尤以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为主。在国家双碳目标指引下,国内各地市仍在持续推进“煤改气”,但由于各区域的“煤改气”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各区域“煤改气”进程略有一定差异。

三、“以供定消”下,“煤改气”发展仍以天然气供应充裕为前提
      “煤改气”推进力度放缓,“以供定消”特征明显。2017年是我国天然气发展历程中的转折点,环境治理力度较大,这一年“煤改气”迎来大爆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改气”工程超预期推进。受此影响,2017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重回两位数,达13.42%。但上游供应能力不及下游需求的增加,加之当年冬季中亚进口管道出现“故障”减量,2017年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异常突出,局部地区出现气源紧张现象。因此,自2018年开始,国内更加重视上游供应的保障,除2017年结转的“煤改气”任务外,2018年原则上不再新增“煤改气”项目。中国开始更加注重天然气上下游市场的协同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以供定消”的市场特点。
      国家政策调整,“煤改气”应适度推进,但非止步不前。2018年以来,国内“煤改气”推进力度有所减弱,但仍在持续推进。2023年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已纳入国家级规划计划,气源已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严格按照‘以气定改’已完成施工的农村‘煤改气’清洁取暖项目列入“优先类”项目;对已纳入国家级规划计划,气源已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严格按照“以气定改”实施的新增农村“煤改气”清洁取暖项目列入“允许类”;除以上以外的农村“煤改气”清洁取暖项目则为“限制类”项目。由此可见,我国“煤改气”推行力度确有减弱,“以供定消”、“量入为出”特性明显。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我国“煤改气”项目的“搁浅”,2023年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原有的划入到“禁止类”中的部分地区燃气发电项目、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一定提升至“限制类”中,这一变化显示政府主管部门仍然试图尽可能扩大天然气的使用领域。因此综合来看,未来我国“煤改气”虽进程放缓但仍不止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四、多方共进,有序、持续推进“煤改气”潜力释放
      自2017年至此7年间,“煤改气”经历过“高光”和“低谷”时刻,这一方面肯定了“煤改气”推行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此过程中遇到的气源保障不充分、成本压力、天然气调峰能力不足、工程安全隐患等挑战,因此在后续的推进中, 
  • 一是需要国家及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的支持,做好财政资金补贴,加大“煤改气”行业的研发和技术资金投入,推动高效、节能、低污染新工艺技术的生成;
  • 二是在保证能源安全前提下,多渠道、多气源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积极开拓新市场,增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为“煤改气”的开发做好后援保障,避免出现“改而不用”、“改而难用”等供需错配矛盾,共同促进“煤改气”潜力的稳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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