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办法》(湘建城〔2021〕131号)规定 , 我市2021年第二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已经省住建厅核查 , 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 目录有效期为一年 。
附件一:娄底市2021年第二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 适配性目录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