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0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9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浮0.31元/立方米;自2021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4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0〕444号)自2020年11月15日起废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