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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天然气价联动上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0  来源:常德日报  浏览次数:639

近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我市联动调整全市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上调额度为0.36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起,全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恢复到联动调整前价格水平。

  进入采暖季以来,由于天然气开采、运输受到抑制,国际国内天然气产量、供应量均一定幅度下降,加上采暖季又是用气高峰季节,导致天然气供应紧张。供求关系随之发生变化,源头燃气价格大幅上涨,传导至我省燃气门站,个别气源价格上涨幅度高达47%。为有效疏导价格矛盾,确保燃气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各级发改价格部门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按照“同向调整、保供优先、成本分摊”的原则,充分缓解燃气供需矛盾,在保民用、保重点的前提下,适当联动调整了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市发展改革委政策规定,上述调整额度为最高限额,任何燃气企业不得突破;对原有协议优惠价格的,应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上调,不得借机调整。各地发改部门应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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