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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1  来源:吉林省城乡住房建设局  浏览次数: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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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上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推动下,国家开发银行与吉林、浙江、山东、湖北、陕西5省,中国建设银行与重庆、沈阳、南京、合肥、福州、郑州、长沙、广州、苏州9个城市,分别签署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吉林省分会场设在省住建厅视频会议室,省政府副省长韩福春与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周清玉签约。根据签约内容,在未来五年内,国家开发银行预计将向我省提供110亿元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力量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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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造福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是有效扩大内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发展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着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差、社区服务设施配套不足、社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差距很大。

  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此次国家开发银行与5省开展战略合作的目的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通过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加快各项支持政策创新和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的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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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邱鹏副秘书长,省住建厅孙众志厅长,宋海燕副厅长,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郝成行长在省分会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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