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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加大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整治力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次数:657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对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加大我市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专项整治力度,今年,我市集中开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问题,推进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按照“城区组织、联动执法、部门协助、企业配合”工作思路,我市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围绕“查占压、改线路、拆违章、治隐患”整改重点,强化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016年底全面完成市区1161处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消除存量、杜绝新增,健全完善燃气管线日常巡视、维护、监管、执法等工作制度,构建燃气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安全发展。

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2016年1月1日始,到12月底完成,为期1年。共分为风险评估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检查验收阶段、长效管理阶段。本着能让则让、能改则改的思路,对具备改线条件或有合法产权的建 (构)筑物, 由城乡规划部门办理改线规划手续,改线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构)筑物建设单位或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城六区政府负责协调。对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无合法产权且不具备改线条件的,必须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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