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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召开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8  浏览次数:605
     按照国家及市发改委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3月1日,区发改委分别组织召开了滨海新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会上区发改委就居民生活用气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提出了初步意见,全体与会代表积极发言,踊跃讨论,对新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调整方案提出诸多科学的合理化建议。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

新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初步方案如下:

居民生活用气。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独立采暖用气,经测算按天津市方案同步进行。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听证方案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第一档的气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而降低。

居民生活用水。地表水: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每立方米4.9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81~24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6.2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8.00元。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听证方案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水,按第一级水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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