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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8  浏览次数:575
     据济南市物价局消息,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局日前发布《关于召开济南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拟于2015年9月中旬组织召开济南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

通告对听证会名额进行了分配。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5名;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10家,每家限定2人。

通告明确,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委托市公用事业局推荐产生。专家学者由济南市物价局直接聘请。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则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根据通告,听证会参加人必须具备以下相关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人员除外),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报名,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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