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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69家商业用户接燃气隐患整改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645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王璐瑶)11日,记者从威海市燃气热力处了解到,市区燃气安全检查第一轮检查结果公布,有69家商业用户被发现存在燃气隐患,接到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9月30日前,这些问题用户若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将受到停气处理。

  4月1日起,市燃气热力处开展了对全市范围内的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港华燃气在普查市区范围内的燃气安全时发现,有69家商业用户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商业与公共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封闭空间燃气安装使用方面。

  11日,市燃气热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出的问题中包括一些商业户用气设备缺少熄火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是灶具发生燃气泄漏时最直接最有效的防护设施,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商业用户必须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这也是用气设施安装的基本要求。检查中发现的另外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商业户室内没有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市燃气热力处参与此次检查活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也是对商业户在燃气安全方面的一项重要要求。

  检查人员还发现有商业用户存在燃气引入管没有设紧急自动切断阀、燃气报警器没有与紧急自动切断阀连接、使用液化气管道和液化气燃烧设备等两种以上火种和气源、燃气管道经过的房间没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等问题。

  目前,存在隐患的这69家商业户已经集中接受了安全知识培训,并且全部要在隐患通知下达后签订隐患整改协议,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30日尚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商业用户,将被停止供应天然气。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求抓紧时间整改。”市燃气热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用户整改以后,还要经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决不留下一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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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户用气设施安装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在用气设施安装方面,设置在商业与公共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封闭空间的燃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瓶组、液化天然气瓶组除外)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晋级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具有信息上传功能的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烟气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器;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王璐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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