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取消行政审批多年后又重启,之前的证还有效吗?涉及的燃气个体户该怎么办?近日,白云区三元里大道巨兴燃气档主单先生为此很困惑,上周,城管执法部门称他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过期,属于无证经营要查处,充气站不再给他充气。他找城管处投诉,白云区城管部门也无法解决,称要请示市城管委。
投诉:
“充气站唯独不给我充气”
单先生的档口位于三元里大道651号,是广东普华能源有限公司下属经营部。单先生说,他经营“代客充气”已有十多年,2003年,他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也有工商营业执照,还有消防批文。上个月,城管等部门到他档口联合执法,称他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过期了,属于无证经营要处罚。“他们要扣押煤气瓶,因为我有营业执照,也有许可证,他们就暂时没执法。”
单先生说,第二天,他的工人去合作了七八年的广航充气站充气,却被拒绝。“我质问充气站站长,他说是上面要求的,不然要罚款。其他人无牌无照的都给充,为什么唯独不给我充气?我们工人脱了工作服再去,又给充了。”单先生气愤地说。
昨日上午,记者陪单先生到广航充气站,单先生再次与该站负责人沟通,气站负责人表示:“没办法,上级要求的。”
困惑:
不知之前的证是否有效
记者从单先生的营业执照上看到,经营范围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一项,但《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04年1月30日。
记者了解到,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取消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审批和《广州市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单先生说,2004年他去年审时,被告知以后不用年审了。去年,政府相关部门又重启《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但并未下文规定之前的证是否有效。
“之前那个证件到底有没有效,我们这批之前有证的个体户到底该怎么办?我去白云城管局投诉,他们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说需要请示城管委。但说我是无证经营我无法接受。”单先生说,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及时给予说明。
昨日,白云城管相关部门回应单先生,称像他这种情况比较特殊,目前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昨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广州市城管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