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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今起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售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3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836

  据悉,我省物价部门近日下发通知,今日起,调整省内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销售价格,进一步理顺油气比价关系,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实行临时补贴。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销售价格包括:一是调整CNG出厂价格和加气站结算价格。海口地区CNG加气站结算价格从3.76元/立方米提高至4.16元/立方米,其它市县加气站结算价格从3.96元/立方米提高至4.36元/立方米。

  二是进一步理顺油气比价关系。将CNG与90号汽油比价关系从0.75:1调整为0.80:1。根据目前我省市场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情况,将省内CNG销售价格调整为5.68元/立方米。

  三是继续实行差别价格政策,并采取临时补贴措施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价格进行调控。为保持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价格的基本稳定,缓解价格上涨影响,继续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实行差别价格政策。同时,省级财政在加气站环节对CNG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进行临时补贴,补贴金额为0.10元/立方米。补贴后,海口地区出租车、城市公交车CNG用气价格为4.06元/立方米;其他地区为4.26元/立方米。

  省物价局要求,各市县政府应根据CNG销售价格上涨增加出租车、城市公交车支出情况,通过采取调整运价,或进行临时补贴等措施进行疏导,确保出租车、公交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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