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扩大征收范围 提高资源税率至8%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3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361
资源税改革可以说是一直牵动着中国能源产业的“神经”。2010年6月,新疆率先在全国建立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原油和天然气资源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资源税。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能源资源税改革,逐步理顺国家与开发主体、中央与地方资源收益分配关系。
  
  “由于我国资源税征收的范围小、税率低,使得资源税至今在我国税制体系中地位甚微,尤其是在资源战略地位日益显现的今天,资源税保护资源的重要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我国资源税一直处于地位低、功能弱、税额少、调节无力的尴尬境地,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资源损失浪费的现象十分突出。”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委钱学明指出。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